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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談防詐:平台應負社會責任 投資廣告實名制

圖片來源:中央社

詐騙集團打著名人名號,在臉書等社群平台投放釣魚廣告,進行投資詐欺;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說,這種投資廣告應該實名制,而平台業者也應負起社會責任,不能錢它們在賺,卻造成台灣社會不安寧,林右昌不排除親自拜訪業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案;林右昌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詢,有媒體報導,現在假投資詐騙案猖獗,月損金額達到新台幣1億 7500 萬元,尤其很多名人被詐騙集團冒名、盜頭像,並於臉書等平台詐騙民眾,甚至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也在臉書發文請求協助,政府到底能做什麼。

林右昌說,要解決投資型詐騙,最重要必須做前端管理,因為到了末端,民眾點進去受騙,警政單位在後面追「永遠追不完」,因此他個人認為,這種投資廣告應該要實名制,社群媒體平台也應該負起責任,登載投資型廣告必須要由本人去申請。

林右昌並指出,臉書( Facebook )母公司 Meta 、 Google 、 Line 等公司也應負起企業責任,在前端把關;他上任內政部長後非常重視這個課題,行政院長陳建仁主持資安會報已作相關裁示,金管會也已邀集 Meta 、 Google 來談,會繼續追蹤。

王鴻薇說,警方在查這些案件時,碰到外國公司就沒轍,因為這些公司不提供相關資料,甚至檢察官來要資料,也不一定提供。

林右昌表示,這些跨國企業、社群媒體平台在台灣賺錢,就應該負起社會責任,不能錢它在賺,然後造成台灣社會的不安寧,這是政府很重要的態度,「我也不排除親自拜會業者」,因為這對社會安定影響很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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