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 合法飼養比特犬飼主最後期限,高雄市動保處今天表示,期限絕對不再寬限,逾期未辦理寵物登記,罰鍰 5 到 25 萬,並可直接沒入;另比特犬未做絕育手術一樣要罰。
近年來遭比特犬攻擊新聞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農委會從源頭管理降低比特犬飼養量,西元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告,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 2022 年 3 月 1 日前已輸入或飼養比特犬者,應於今年 2 月 28 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辦理寵登),始得繼續飼養。
動保處提醒比特犬飼主,尚未替比特犬植入晶片及完成寵物登記者,應儘速於 28 日前完成登記,才能合法飼養比特犬,否則可處新台幣 5 萬至 25 萬元罰鍰,並得沒入犬隻。已完成登記的比特犬,當飼主、飼養地點變更、犬隻遺失或死亡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尤其比特犬需進行轉讓時,以有飼養比特犬經驗飼主為限;若無飼養比特犬經驗,則不得飼養比特犬。
動保處長葉坤松說,依農委會公告規定比特犬不得繁殖,因此除非生理健康因素,經獸醫師診斷不適施予絕育手術情形外,都應進行絕育手術,不得申報免絕育,提醒飼主盡速為自家比特犬進行絕育,違者一樣處 5萬至 25 萬元罰鍰。
葉坤松提醒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 1.5 公尺繩或鍊牽引及配戴不影響散熱透氣口罩,違者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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