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就是 18 歲成年生效的時間了,那麼,後天以後,這麼大的改變,有哪些事情是我們要知道的呢?(不要再誤會修憲公民投票了,上次的投票是表決 18 歲的公民權,雖然沒通過,但是與民法的成年規定毫無關係。)
- 以前答應的扶養義務,還是到 20 歲,例如離婚判決、協議說好的條件,依舊是 20 歲。
- 至於現在還在法院裡審理、還沒判決的案件,扶養義務到底是 18 歲還是 20 歲,還有待司法院認定,目前不知道。但是明年 1 月 1 日提出訴訟的案件,扶養義務應該就是到 18 歲。所以,要離婚的同學請盡快提告,如果希望孩子的爹(娘),扶養孩子到 20 歲,早鳥優惠、欲購從速、明天截止。早買早享受。
- 18 歲的子女,除非還在唸書、身心障礙等,否則就不能列為所得稅扣除額。地價稅、房屋稅、遺產稅也都會有影響,因為 18 歲以後就可以獨立成戶,這部分就自行斟酌了。
- 明年開始,18 歲就可以結婚,不需要父母同意。
- 18 歲的子女,往後就可以自己決定簽定所有契約,辦手機門號、銀行開戶、辦理信用卡、租房子等等都可以。也可以直接搬出去,不用父母同意。
- 之前在 20 歲以前犯錯,要損害賠償時,父母要負擔連帶責任,一起賠償,現在 18 歲以後就不用了,個人造業就是個人擔。
- 不過,18 歲以後被學校記大過大功,還是會通知父母,雖然聽起來沒什麼意義就是了。
- 在政治權利上,沒有差別,18 歲可以行使公民投票的權利,但是因為修憲公投沒通過,所以仍然不能選舉與被選舉。
- 請提早教育與規劃孩子對於詐騙集團的承受度,成年雖然有自主權,但是自主權意味著也是要承擔更多義務的,請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培養他成為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而不是突然要他蛻變成一個成熟的大人,逼迫他一夜長大。
- 當然,有些人到了 28 歲、38 歲、48 歲、58 歲、68 歲,心智上都還是高度仰賴父母,某種意義上,其實還是未成年人,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原文出自 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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