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役期需要多久,雖說是公共事務,也是專業問題,但是我很確定一件事,時間不是越長越好,也不是把人當奴隸、雜工使喚,給個月薪 6500 元當作是做功德履行義務就好。
許多人不想服軍事役,而想要服替代役,是因為過去的軍事役經驗顯示,在部隊裡太浪費時間,折豆腐棉被、除草、掃廁所、等破冬,拿一百元要學弟買檳榔飲料,還要還他九十元、上莒光日,二年就這麼沒了,還要催眠你,這是從男生蛻變成男人的必經過程。所以,許多經歷過的人,就會認為服役很浪費時間,都是在做一些無謂的事情。
那麼,四個月能做什麼呢?除非極為精實的訓練,否則四個月,大概就是役男的撞牆期而已,被關進一座大監獄,好想女友、外面的世界、家裡的 PS5,想完以後,好不容易習慣,四個月就過了。那麼,役期「回復」成一年,到底是不是好事呢?
回復,就是回到 2008 年的時候。從李登輝總統開始,二年役期就不斷縮短,到陳水扁總統時候,一年已經是極限,現在的四個月,是馬英九任內,推動募兵制,乾脆縮短成四個月。當然,役期的長短,是流動判斷的,如果沒有敵國,全民國防的必要性都可以討論。但是,各位同學,光是 12 月 22 日那天,就有對岸軍機 39 架次圍繞台灣,甚至有 30 架次逾越海峽中線,挑釁台灣空防,而且這件事由來已久,政策還能不調整嗎?
回復一年役期的訓練裡,包括入伍訓練、駐地訓練、專精訓練、基地訓練、聯合演訓,讓未來的年輕人可以相對完整的理解作戰的大概,待遇也不再是只有以往的 6500 元,而是 20320 元,而且國家負責住宿、飲食、保險,對於 18 歲的國民來說,可以學到戰鬥技能,在未來又可以保護家人,還可以透過全民國防意識增加,高度阻卻未來極有可能發生的侵略戰爭,有訓練計畫、有基本待遇,當然是非常好的政策設計。
請不要什麼都反對,美國宣布援台軍備法案,就說是代理人戰爭的開始;回復到一年的基本役期,輔以精實的訓練計畫與基本待遇,就說是挑釁對岸,毫無必要。
請搞清楚,威脅不放棄武力犯台的是誰,台灣政府也從未說過要反攻大陸,解救苦難的同胞(他們現在真的很苦難),以前每次作文都要寫這句,怎麼不說太挑釁?
況且,現在到底是誰在挑釁,自衛也是一種挑釁,難怪有人說,會被性侵害,都是因為被害人太誘人、衣服穿太少。別人送你防狼噴霧器、讓自己學防身術,還會有人說,你學這個不是挑釁性侵害犯嗎?是不是要當防狼噴霧劑廠商的代言人?
好喔,投降最好,全部費用都省下來,大家一起去新疆終身遊,這樣開心嗎?趁這一年,把自己訓練成山下智久,不好嗎?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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