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電動自行車30日起須掛牌 規費450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宣布,電動自行車掛牌納管 30 日上路,規費新台幣 450 元,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可在2年內完成領牌,公路總局將與多個單位合作,提供到點服務。

公路總局在例行記者會公布電動自行車牌照及行照樣式,牌照為白底黑字,前面2碼英文字母,後5碼阿拉伯數字。

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說,電動自行車最大行駛速率在時速 25 公里以下,車重不含電池 40 公斤以下(或含電池 60 公斤以下),因屬於慢車,之前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原因,有必要加強管理。

張舜清舉例,今年1至8月電動自行車事故約有 5800 件,比去年同期約 4900 件多,造成 33 人死亡。今年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違反規定可罰新台幣 1200 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核定自 11 月 30 日起實施。

至於微電車須投保的強制險費率,根據金管會公告的草案,1年期 539 元,2年期 929 元,3年期 1300 元,4年期 16 52 元,5年期 1990 元。

張舜清說, 30 日起民眾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 30 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 450 元(號牌 300 元、行照 150 元)。使用中的微電車可於2年內完成領牌。

另外,移工須檢附雇主同意書(使用中車輛免附)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的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 25 公里/小時以下規定)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張舜清表示,為服務使用中微電車在2年內領牌方便,各監理所站與微電車經銷商、移工仲介公司、工業區、鄉鎮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等單位合作,辦理「到點服務」,提供實車查核掛牌作業,相關規劃「到點服務」時間及地點,可至各監理所網站查詢或逕向各監理所(站)洽詢。

公路總局也在「監理服務網」網站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 https :// www . mvdis . gov . tw / m3-emv-car / car / electricBicycles / eBicyclesDoc ),宣導微電車相關規定,並有多國語言圖卡供瀏覽。

公路總局估計,之前領有合格標章的微電車約 60 萬輛,估計目前使用中的約 45 萬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