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遭判刑定讞、褫奪公權,中選會今公告,依選罷法規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分別由唐聖捷、王明麗及曾柏瑜遞補為新北市議員。
18 年前爆發的台北縣議員收賄販售補助款案,最高法院 10 月 27 日駁回被告上訴,現任民主進步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與無黨團結聯盟市議員金中玉各判 5 年、4 年 10 月、3 年 10 月定讞,均褫奪公權。
中選會今天公告,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等 3 人,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4 條第 2 項規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分別由時代力量唐聖捷、國民黨王明麗及時代力量曾柏瑜遞補,任期至本屆市議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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