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指稱沈慧虹向柯文哲求官,結果是柯文哲多次挖角未果。吳子嘉因此遭沈慧虹提告誹謗。在這起官司,民眾黨只是路人,卻跳出來抹黑民進黨介入司法。
民眾黨中央貼出的梗圖這麼說:沈慧虹才提告三天,司法單位火速發出傳票;翁達瑞被告多日,至今無下文。梗圖下方的聲明還潑我髒水,抹黑我自稱旅美學者,頻頻造謠被三人提告誹謗等。
民眾黨要抹黑民進黨,或對我潑髒水,我都沒有意見。我有意見的是民眾黨缺乏基本法律常識,輕忽尊重司法的公民責任,還罹患嚴重的認知障礙。
以下是我的說明:
法律知識
沈慧虹對吳子嘉提告,還停留在地檢署偵辦的階段,案件尚未進入法院審理。吳子嘉收到的傳票來自地檢署,民眾黨卻宣稱法院不是民進黨開的,暗指民進黨的政治黑手介入司法。
民眾黨是台灣的第三政黨,卻連基本法律常識都缺乏。地檢署發傳票給吳子嘉,民眾黨卻把帳算在法院。民眾黨踐踏司法,卻不分清檢調與法院的職掌。
公民責任
沈慧虹不滿吳子嘉的言論,有權利提告尋求司法救濟。吳子嘉也有義務面對告訴,為他的言論負責。這是我常說的一句話:「人民有提告的權利,也有被告的義務。」
在這起官司,民眾黨只是路人,不宜在一旁說三道四。特別是告訴才剛開始,司法是否公正尚無法評斷。民眾黨不應怠忽尊重司法的公民責任,用不實的說詞踐踏司法。
認知能力
民眾黨宣稱余正煌、柯志恩、高虹安對我提告,但至今無下文。民眾黨的說詞有兩處不實:
第一、柯志恩並未對我提告,只讓國民黨到地檢署告發我誹謗。我早就公開說過,國民黨的告發是司法空包彈,沒有法律效力。
第二、八月底我現身台北時,曾說過我尚未收到傳票,但願意主動到案說明。我現身之後不久,就收到地檢署的傳票,也準時出庭應訊。
民眾黨有認知障礙,把「八月底尚未收到傳票」當成「至今仍無下文」。吳子嘉收到傳票的速度沒有比我快。民眾黨影射的司法不公,完全沒有根據。
踐踏司法的政黨
在沈慧虹與吳子嘉的訴訟,民眾黨的身份是路人。為了抹黑民進黨與潑我髒水,民眾黨拿司法當祭品。民眾黨中央用「謊言」踐踏司法,我毫不意外,因為該黨有個「滿嘴謊言」的主席。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