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併」聽證會登場,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表示,電信本質是規模經濟,台台併是「老三當自強」,盼從競爭角度思考;台灣大承諾台灣之星經理級(含)以下員工全數留用,占比逾 97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天針對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舉辦聽證會,邀集各方單位陳述意見。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率領團隊主管出席,他發言指出,電信本質是規模經濟,經營需跨越規模門檻,否則只是徒耗社會資本,台灣之星自 4G 開台以來,一直無法達到經濟規模, 2021 年稅前虧損新台幣 35 億元,淨值虧損 264 億元。
他說,由於台灣之星虧損嚴重,且網路整併費時,在合併後第一年將對台灣大損益造成負面影響,累積前兩年台灣之星案對台灣大稅前效益為負,至第4、5年網路整併發揮綜效,進入穩定期後,預估對新台灣大整體獲利也僅占7%。
林之晨說,對於任何國家而言,頻譜實為極稀缺、珍貴且昂貴的公共財,理當不應閒置,應該充分建設利用,最大化服務民眾上網需求。若回收頻譜導致閒置,反而有損公眾利益。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後,頻譜雖有所增加,但仍是三家業者中最少,換言之,這是一個「老三當自強」的故事,大家可以用促進競爭的角度思考本案。
台灣大哥大副總經理暨商務長林東閔表示,台灣大以5大面向提升用戶權益,承諾保障台灣之星用戶既有合約(包含終身合約方案的用戶),保留並優惠台灣之星特色方案,新增經濟弱勢族群方案,像是新增學生與銀髮方案。
台灣大在會前公開的意見書也指出,合併案經核准後,為確保零售市場公平競爭,台灣大針對不同服務( 4G 、 5G )以及不同族群,就數據傳輸量及通話分鐘數等資費方案,從最低新台幣 129 元起至 2699 元都有,提供不同的資費服務選擇,數據限量方案傳輸量從 1GB 到 100GB 共數十種不同資費可供用戶選擇。
台灣大意見書表示,其中一半為 500 元以下資費方案,較台灣之星原有資費方案提供消費者更多元的方案選擇,有助於維繫既有台灣之星用戶的低價市場,提供零售市場多重選擇。
台灣大哥大技術長郭宇泰表示,本合併案網路整合最重要的目標就是用戶至上,強調「一個網路,七個頻段,無差別待遇」;無論原來是台灣大或台灣之星的用戶一視同仁,沒有二等公民。
他說,會整併台灣之星的 4G 設備,再增設 500 個基站,在偏遠地區共建設 4G 超過 1000 站,人口涵蓋達到 97 %。台灣之星的 5G 網路原本重疊布建在人口較稠密的地區,這些設備將會往外圍搬遷擴大涵蓋,在此之上計劃增設 1500 站,在偏遠地區共建設 5G 超過 900 站,人口涵蓋達到 95 %。
他強調,合併後新台灣大在 3GHz 以下總頻寬 180MHz ,比新遠傳少 14 %,比中華少 10 %,若再依同業主張繳回低頻 10MHz ,在市面上沒有任何支持 700 + 900 載波聚合的手機,用戶無法同時使用 700 與 900 的頻段,速度無法相加之情形下,將造成在極速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他說明,台灣大與台灣之星各個頻段都已大量建設承載繁重的訊務,台灣大的 700 頻段目前建置超過1萬 2000 站服務 700 萬用戶,台灣之星的 900 頻段也超過 9000 站服務 268 萬用戶。如果被迫繳回將降低整併後新台灣大6%的總頻寬,影響近 1000 萬用戶的服務品質;使 3GHz 以下總頻寬落後新遠傳 19 %,落後中華 15 %;繳回將造成已被大量建置的頻譜閒置浪費。
針對員工權益,台灣大哥大法規副總經理李南玫今天表示,台灣之星經理級(含)以下同仁「全數留用」,不會設留用條件,占比達台灣之星現有員工 97 %以上。對於副處長級(含)以上主管,則將全力媒合。在加盟門市權益保障上,合併後台灣大將概括承受台灣之星與加盟門市的合作關係,不因合併而影響既有加盟門市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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