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違背職務不當利益與特殊洗錢遭起訴,民主進步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江聰淵昨天說,這是宜蘭民主政治史的奇恥大辱,心中只有沉痛與遺憾。
江聰淵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清廉」是從政最低標準,而林姿妙被起訴罪行是以公謀私、違背廉能及辜負縣民,且林姿妙不只自身違法,家人、親友及文官幕僚一併捲入,代表非一人、一時所為,是有計畫的長期操作;林姿妙等為自身與家族利益竊取廣大公共利益,不可原諒或輕縱。
他說,從檢調搜索起,林姿妙一直躲在「偵查不公開」後,現在又拿「司法迫害」當擋箭牌,不斷迴避,不願對外說清楚、講明白,但被起訴證明迴避不能解決問題、混淆不能逃避責任,林姿妙應面對司法與縣民檢驗。
民進黨宜蘭縣議會黨團發布新聞稿表示,譴責林姿妙及林姿妙家人違法行徑,愧對宜蘭人託付,要求林姿妙立即退出縣長選舉。
林姿妙金流方面,林姿妙競選團隊發言人黃琤婷說,相關債權、債務已清楚公布,以債養債哪來洗錢?借錢還錢哪有什麼收入顯不相當,根本羅織罪名。
黃琤婷說,林姿妙兒子被檢方指控涉犯中華民國刑法湮滅證據罪,諭知新台幣 200 萬元交保;前立法委員楊吉雄諭知 150 萬元交保,這麼高額保金,竟沒被起訴,明顯是政治恐嚇。
她說,檢方在起訴過程有太多不正確程序、張冠李戴或牽強附會,但所有客觀證據會在法院公開,歡迎各界屆時檢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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