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歲李姓男子把密錄器黏在黑色運動鞋,先在捷運台北車站月台偷拍女子裙底,民眾發現告知被害人遭偷拍,警方獲報到場把李男帶回偵辦,警詢後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召開記者會,警方說,2 名員警 14 日在車站執行守望勤務,接獲捷運站務員通報,有女子遭人偷拍,前往現場了解,發現有一名男子被留置,站務員手上有一個針孔式密錄器。
警方表示,調監視器畫面發現, 40 歲李姓男子當天先在捷運台北車站發現一名穿裙子的女性後,找較無乘客地點,把黑色密錄器黏貼在黑色運動鞋面,再趁隙偷拍被害女子裙底,犯案過程中,被熱心民眾發現告知被害人。
被害女子與熱心民眾立即先通報捷運站務員,被害人並搭捷運到中正紀念堂站下車,李姓男子還尾隨下車,捷運警察隊已派員在場守候,當場逮捕李男及取得密錄器。
捷運警察隊偵詢後依妨害秘密罪嫌把李姓男子移送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二分局,警詢後依現行犯把李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捷警隊表示,遇偷拍或騷擾,現場務必冷靜別慌張,可立即大聲制止或大聲呼喊求救吸引路人或站務員注意,另於車廂內可按下緊急對講機求助或撥 110 報案,將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置,維護捷運安全。
警方指出,若不幸遇到偷拍或騷擾,謹記「一護二移三呼叫」步驟,以隨身物品保護隱私部位,防範有心人士有機可乘,快步移動至捷運保全或各站詢問處求助,呼叫北捷或捷運警察到場,確保自身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