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新聞資訊台 4 月 20 日誤播戰爭與天災資訊,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NCC 今天決議,違反廣播電視法第 21 條第 3 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兩案各開罰新台幣 50 萬元,共罰 100 萬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天針對 2022 年第 2 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案件做出決議。
其中,華視誤播資訊有 2 案,一案為 4 月 20 日的 7 時晨間新聞跑馬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台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等錯誤訊息,第二案為 4 月 20 日 9 點整點新聞快訊播出「大屯火山爆發,岩漿滾滾而下」等災害錯誤訊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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