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興中街一棟大樓在註銷旅館登記後違規出租,發生火災釀6死6傷,台中市政府今天針對已歇業旅館展開稽查作業,查獲2家旅館仍違規使用,各開罰所有權人新台幣 18 萬元。
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下午帶領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都市發展局等,針對已歇業的聯欣大飯店、奇芳賓館及昭盛 52 行館展開稽查作業。
經過實際稽查後,都發局表示,位於北區的聯欣大飯店於 109 年7月 30 日註銷旅館登記證歇業,稽查結果消防安全檢查合格,但無申請變更仍違規使用,且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依建築法規定,開罰所有權人 18 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至於中區的奇芳賓館,都發局指出,已於 100 年 11 月 11 日註銷旅館登記證歇業,市府於今年2月 23 日針對大樓現場公設的消防安全設備缺失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並限期3月 25 日前改善完畢。
都發局表示,另發現奇芳賓館室內部分因大門深鎖,消防安全設備無法檢查,將張貼檢查通知單再次前往檢查。至於未申請變更仍違規使用,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依建築法規定開罰所有權人 18 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位於西區的昭盛 52 行館,都發局說,於 110 年6月 23 日註銷旅館登記歇業,稽查結果無違規使用,部分已申請變更,1、2樓變更為店鋪(飲食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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