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去年 12 月片面廢止與台灣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 ),經濟部今天表示,決定停止施行該協定,不過業者盼有適當緩衝期,預告 7 月 1 日起停止實施。
尼加拉瓜於去年 12 月宣布與台灣斷交後,也決議廢止與台灣在 2008 年簽署生效的 FTA ,而依照規定,協定需由締約方通知對方 180 天後才會失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今天表示,尼國片面中斷已構成重大違約行為,台灣決定停止施行該協定。
不過,許多業者反映已簽購採購合約,加上全球塞港,造成船期延誤,盼能有適當緩衝期,貿易局表示,預告 7 月 1 日起停止施行。
貿易局也提醒,尼國已停止核發台尼 FTA 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在 7 月 1 日前要申請適用關稅的業者,可參考財政部於今年 1 月 21 日公告的替代權宜措施。
根據貿易局資料,台灣與尼國去年雙邊貿易總額為 1 億 6650 萬美元,而台灣對尼加拉瓜出口金額為 2294 萬美元,僅占出口總額 0.01 %,中止 FTA 後,對整體貿易影響有限。
資料顯示,台灣自尼加拉瓜主要進口冷凍凍白蝦、冷凍牛腩牛腱、粗糖、精糖、冷凍龍蝦、咖啡生豆、乾海參、鋼鐵廢料、冷凍牛雜、冷凍牛肚等產品,一旦 FTA 中止,將鼓勵及協助台商改向其他與台灣簽署 FTA 國家進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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