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府弊案,今天凌晨聲押宜蘭縣長林姿妙,法院中午裁定林姿妙 80 萬元交保,林姿妙下午2時許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並未回應,僅說謝謝大家。
林姿妙下午2時 28 分許交保後步出法院,媒體立即蜂擁而上,林姿妙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什麼要說、會不會覺得是政治迫害、會不會覺得很委屈」等,僅回應「謝謝大家」,隨後上車離去。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 108 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昨天再度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縣長官邸等6處,並傳喚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等 20 多名被告與證人。
檢察官認林姿妙、林羿伶和康立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同法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今天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押3人,宜蘭地院中午裁定林姿妙新台幣 80 萬元交保,其餘2人請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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