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春天農場發生不當飼養馬匹案,倖存 4 匹馬由桃園動保處開放認養,認養人得同時領養 4 匹馬、符合相關條件及負擔收容期間費用。登記截止因未有人認養,續延 1 個月。
桃園春天農場去年發生不當飼養馬匹案,造成 2 匹幼馬死亡,倖存的 4 匹成馬被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送往清境農場照顧,並在今年 1 月 7 日依法公告認養,認養申請在 1 月 28 日截止。
桃園動保處表示,這是桃園市首次開放認養馬匹,分別是 1 匹川馬,為深褐色的 16 歲母馬,以及 3 匹矮種馬,分別為白色的 8 歲母馬、6 歲的褐色白斑公馬、7 歲的白褐色公馬;由於其中 3 匹馬有血緣關係,因此認養案件須同時認養 4 匹馬。
動保處表示,認養方須為國內合格的展演場所或合格設立的馬術中心,且得提出認養動物照顧計畫書;評選標準分為認養者經營規模、經濟能力證明( 10 %)、飼養環境及設施( 25 %)、馬匹飼養管理福利和疾病醫療規畫( 25 %),以及飼養場所畜牧相關管理人員及獸醫師證明( 20 %)、動物安全運送作業程序及人員與動物安全規畫( 20 %)。
將由評選委員討論評分,以平均總評分達 70 分以上最高者為動物認養者。
動保處表示,認養者要負擔動物收容期間的飼料及場所管理費,以每匹馬每天新台幣 300 元計算,4 匹馬為 1200 元,且得自去年 8 月 15 日起算至認養日期為止。截至 1 月 28 日尚未有人登記認養,因此公告續延 1 個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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