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前屏東縣議員周陳文彬涉以每票新台幣 2000 元賄選,去年 12 月 31 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遭解職。賄選部分一、二審均被判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周陳文彬於2018 年參與屏東縣議員選舉時,被控同年7月間涉嫌與樁腳曾姓女子、石姓女子以每票新台幣 2000 元向選民買票。
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周陳文彬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去年 12 月 31 日駁回上訴確定,周陳文彬遭解職。違反選罷法部分,屏東地院一審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曾女、石女各被判2年、3年4月徒刑。
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不當,去年 11 月間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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