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五倍券上路,不過台北市衛生局今天指出,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折扣等商業手法廣告促銷,違者將處5萬元到 25 萬元罰鍰,9月至今已有4間醫療院所違規、共開罰 21 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舉行視訊記者會,醫事管理科視察吳秀娥表示,根據醫療法第 86 條規定,醫療院所不能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等具有促銷意圖的商業手法來廣告宣傳,違者可裁處新台幣 5 萬到 25 萬元。
吳秀娥指出,振興五倍卷上路,醫療院所若宣傳標榜五倍券優惠打折的廣告,例如「五倍券專案, 5000 抵 6000 」、「凡使用五倍券 5000 ,回饋使用面額的 20 %、現省 2500 」等,均為違規行為。
她說,衛生局從9月 15 日開出第一張罰單至今,共查獲4家醫療院所違規、開罰 21 萬元,違規者大多屬於美容醫學機構。
吳秀娥呼籲,民眾選擇醫美療程時,要注意「六要三不」,包含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則是不要預付訂金或預購療程、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或「最專業」等誇大用語,以及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吳秀娥強調,民眾購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溝通,確實瞭解效果後,再選擇適合的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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