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回收場一但發生火警,由於撲救困難,且嚴重影響環境。台南市環保局7月起大動作清查與輔導轄內列管 185 家回收場場址,有2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 300 萬元罰鍰。
環保局7月起大動作清查與輔導轄內列管的 185 家回收場、廢塑膠、廢木材再利用機構及棄置案件場址,至8月上旬已全數完成。
大多數業者廢棄物堆放及消防設備都符合要求。違反廢清法的3家業者,1家未依核准配置圖堆置物品、1家貯物區未設防止污染措施,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處 6000 至 300 萬元罰鍰;另1業者則是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故障及消防栓幫浦缺水,由消防局追蹤改善。
依環保局數據, 185 家列管業者, 141 家由環保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土壤污染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科等業務單位自行稽查,重點在掌握業者收受廢棄物情形,以及場內堆放物有無異常。其他 44 家則會同消防局執行,由消防局檢視業者消防設施以及廠商有無定期辦理消防安檢與申報等。
環保局表示,大動作清查能讓業者了解到公部門對廢棄物場址火災意外的重視,但為避免業者日久鬆懈,已依致災率及可燃、易燃、不可燃等分類訂出每2個月到每6個月不等的高、中、低稽查頻率,列入高稽查頻率者都會會同消防局稽查、會勘。
例行性的稽查與輔導外,市政府亦設有跨局室聯合稽查小組,相關權責單位如區公所查空屋空地、經發局巡查閒置土地及廠房等公務,或是環保局清潔隊員執行垃圾清運,一旦發現異常通報,聯合稽查小組都會在最短時間前去稽查。
環保局提醒從事廢棄物處理、再利用及回收者,要特別注意可能引起火警的微小火源及電氣類火源,應確實檢查所收受的回收物有無夾雜打火機、鋰電池等易燃物,加強管理員工不隨意丟棄菸蒂、汰換老舊電路管線並定期檢查及保養設備,以保工作場所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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