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釜山市長吳巨敦去年4月因涉嫌性騷擾女下屬而請辭,今天遭地方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並當庭逮捕。
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釜山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吳巨敦性騷擾案,認定吳巨敦利用較高職權地位性騷擾被害人,做出上述判決。
負責審理的法官表示,吳巨敦作為理應帶領國家社會前行的人,應更要瞭解包括被害人在內所有社會大眾的心境。他也說,這次事件並無政治因素影響。
對於成為重要爭點的強制猥褻致傷罪嫌,法院認為吳巨敦趁被害人在進行職務的無防備狀態下犯行,認定會使被害人感到屈辱並受到相當精神衝擊。
吳巨敦涉嫌於 2018 年 11 月強制猥褻釜山市政府職員A女,同年 12 月再次意圖猥褻A女未遂; 2020 年4月猥褻另一職員B女,對B女造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傷害。
不過,吳巨敦性騷擾事件共同對策委員會對這次判決並不滿意,表示為根除這類「權力型性騷擾」,將上訴求處7年以上徒刑。檢方先前也就此案要求法院判處7 年有期徒刑。
吳巨敦今天在判決過程中全程低頭不語,在法官給予發言機會時也沈默以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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