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成為六都中第一個直轄市立法明定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
台北市議會法規會昨天審議通過「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全面禁售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新北市議會今天先進行「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二讀審查議程。
會中藍綠議員都主張為保護青少年健康,要求重罰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業者,因此,在現場無人反對下,草案中增訂「未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
此外,還增訂罰則「違反第四條一項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或勒令停工、停業。」
條文中也規定未滿 18 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令接受戒菸教育並通知父母或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接受祴菸教育者,可處 2000 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全案經二讀修正後,隨後三讀通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新北市是第一個三讀通過立法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製售的直轄市。
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指出,推動立法目的就是希望依菸害防制法精神讓大家都能遠離菸害,因此,市議會三讀通過後,新北市政府將送請行政院核定後3個月後公布實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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