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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拋農林22條 農委會:有規範禁止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國推出對台「農林 22 條措施」吸引人才、技術前往。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今天說,政府規定禁止赴中國投資的 409 項包含農業,核心技術研發者赴中須報備,但迄今尚無觸法開罰案例。

根據新華社今晨發布的通稿,這項措施全稱為「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 22 條措施」,就農林地、融資便利、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等面向提出具體支持措施,吸引台灣人才、技術前往。

陳駿季接受媒體聯訪時說,「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列出 409 項禁止赴中國大陸投資的項目,農業包含其中,例如鳳梨就是禁止的項目,農委會也會持續滾動檢討項目,進行調整;其次,農委會主管的「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51 條,可禁止輸出入。

媒體追問迄今有無觸法開罰的案例,陳駿季說,目前沒有;之前曾有其他部會轉給農委會調查的案件,最後都沒有祭出罰則,主因是證據力不夠強,因為要祭出裁罰必須掌握強有力的証據,不能只是從一個網站或是什麼方式去處理。

他也坦言,實際上人的流動很難避免,而防範人才外流可分兩個層次,除了禁止、杜絕,就是針對技術綁品種進行防範,對於現行參與核心技術研發的人員出國,包含農委會場試所的政府人員,以及從事農業研究學術單位的教授,出國到中國必須報備。

是否有退休後的旋轉門條款,他說,有規定主持計畫的上位人員,例如農試所所長,離職後要去中國都要報備,3 年為一期,3 年過後還要重新申請,確認是否就不需要再做報備,但若當時掌握的技術還是核心關鍵技術,管制會延長。

區域結盟盛行,技術人才出國必須報備,是否包含跟中國結盟的國家。他說,現在主要就是針對去中國,因為有不平等的關係,所以防範強度比較強;對比較自由國家,例如美國等,則不需要報備;也不可能對跟中國關係好的國家要求報備,因為關係好不代表中國跟結盟國家間所有東西都會流通,都管制會變成共產國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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