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爆出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法務部今天公布調查結果。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說,待行政院與司法院移送調查報告後,將依憲法與監察法規定,勿枉勿縱、續行查處。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法務部今天公布調查報告, 11 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男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司法院認有違失行為之嫌,而有調查必要的現職或曾任職法官者共計 20 名,其中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並有司法懲戒必要,將送請人審會決議是否移請監察院審查。
王美玉、高涌誠指出,法務部認有檢察官身分者共 11 人,其中在職4人、未在職7人,具調查局所屬人員身分者共9人,其中在職2人、未在職7人,總計 20 名檢調人員。曲鴻煜、方萬富、秦台生,都移由檢察機關刑事分案調查;羅榮乾,移送監察院審查,進行司法懲戒。
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另外,凌博志、王崇儀、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陳守煌、周章欽、黃和村、蘇南桓、潘國威、楊榮宗、柯尊仁、張濟平、王北齊、楊師宏有關「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部分,將等行政院與司法院移送調查報告內容,建請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據憲法與監察法規定,續行查處。
王美玉、高涌誠指出,至於司法院與法務部提出監察院調查意見註8「以現有資料出現次數未達5次以上,並非頻繁,故而隱匿」記載,作為行政調查範圍限縮的參考標準。
王美玉、高涌誠說,但監察院調查石木欽案,是以「司法院所移送石木欽卷證」作為調查依據,監察院因當時台北地檢署有相關顧忌,並無取得台北地檢署 103 年度他字第 6578 號、 106 年度他字第 267 號偵卷暨贓證物的全部資料,只針對與被調查人石木欽具有關聯性卷證資料進行調查,但無限縮監察院自身調查範圍。
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將建請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請法務部依據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前審查意見,移送全部扣押物過院審查。另外,有關監察院調查、彈劾與懲戒法院懲戒時效問題,依法都不是司法院與法務部行政調查時,得依職權決定事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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