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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檢討社宅定價原則 營建署:非一蹴可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等人今天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等規定;營建署國民住宅組長歐正興說,住宅政策的推動並非一蹴可幾,會持續針對未來社經發展狀況滾動檢討精進。

台北市明倫社宅租金引發各界熱議,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江永昌及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今天再次於立法院召開「社宅租金合理化系列公聽會」,主題聚焦在可負擔租金與非自償補助標準,並邀請等產官學界人士出席與會。

吳玉琴說,鑑於各地方政府社會住宅租金的計算基礎並不一致,建請營建署與衛生福利部進一步釐清最低生活費與家庭所得的關聯性,再重新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另外,重新檢討社會住宅平均租金不得低於市價7折的規定,避免特殊身分者的下限保障,變成 30 %的天花板。

吳玉琴指出,針對住戶入住社會住宅是否符合合宜居住水準,或造成租金及所得的垂直不公,營建署應規劃滾動式的普查研究。

吳玉琴也說,根據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申請補助作業須知,社宅每建坪實收平均租金超過新台幣 510 元(最高等級),則視為 100 %自償,無須補助,造成預算的執行率偏低狀況。

江永昌提醒,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希望社會住宅被污名化,因此有的會想辦法把社會住宅蓋好一點、大坪數,甚至還要去比賽得獎等,但這一切都要回到初衷,是為了要照顧人。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台北市都發局科長楊少瑜表示,台北市會持續多元興建社會住宅,仍以混居為核心原則;基於社會住宅永續經營理念且達住宅存量5%,會以全數基地總體自償率達 100 %為目標。

內政部營建署國民住宅組長歐正興說,現行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是按照縣市別、是否年滿 40 歲、單身與否等因素來考量,而昨天已將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草案)函送行政院,將補貼標準更細緻化,分為3級距、4大分區,金額從新台幣 2000 元到 8000 元。

歐正興指出,這次修正的原則包括,部分直轄市依地區別租金水準及社經發展程度分級補貼;將家庭成員人數及經濟社會弱勢條件納入考量;降低受補貼民眾影響程度等。

歐正興也表示,住宅政策的推動並非一蹴可幾,對於各界的期許,會持續針對未來社經發展狀況滾動檢討精進,並且關注弱勢家庭的住宅負擔能力問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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