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天只是說要查當年馬政府參與 WHA 有無政治交換,畢竟這完全是依循當年連戰與胡錦濤簽署的密約來執行的;結果聯合報又抓狂了,用頭版加上超大篇特稿,大罵監察院怎麼可以檢討前朝?
這我就感到納悶了。我過去曾經清查過,
馬英九上任後提名的第 4 屆監察院,就是公開被賦予清算扁朝的重責大任。
整個第 4 屆監察院任內,就是不負所望,大量彈劾扁朝政務官、國營事業負責人。扁朝任職的中央政府政務官、國營事業負責人,共 25 人遭到彈劾;這其中有 22 人是在司法上毫無問題,包括無罪定讞、不起訴、偵結,或是連偵辦的必要都沒有;判有罪定讞的 3 人,1 人緩刑、兩人刑期不到 1 年,都非常輕微;有 3 人是連公懲會都議決不予懲戒。
而在馬政府任內任職的中央政府政務官、國營事業負責人,只有 5 人被彈劾;其中兩人是兼職,是法定的禁止事項,須依法彈劾;1 人是為追殺扁朝,被拉進來陪榜的台電總經理;1 人是因為監察院內鬥;真正因案被彈劾的,只有林益世。
我就沒看過當時的聯合報,針對第 4 屆監察院這樣全面追殺前朝,有質疑過半句話。
怎麼現在的監察院只調查早該釐清的歷史疑案,馬上就跳腳?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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