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馬姓員警今天在中正、英明街口執行陳抗勤務,在行人穿越道遭車輛撞傷,臉部傷口縫超過 10 針。市長林智堅得知前往醫院慰問,要求警方加強取締確實開罰,守護行人安全。
警方表示,馬姓員警今天上午在新竹市議會前,執行抗議勤務,過馬路時看見謝姓司機駕駛車輛速度變慢,馬員以為車輛讓行,因此,放心通過行人穿越道,沒想到,謝姓駕駛疑看到民眾抗議,突然加速直接撞上。
警方指出,馬姓員警傷勢嚴重,緊急送醫治療,他臉部、四肢多處撕裂傷,而臉部傷口縫超過 10 針。
林智堅得知後,立即前往醫院慰問,林智堅表示,馬姓員警已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卻意外發生車禍,讓他很不捨。而汽、機車行經過行穿線或斑馬線均應減速停讓,「禮讓行人、行人優先」,他已要求警方要持續加強取締,保護行人安全。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新台幣 3600 元;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罰 5400 元。汽機車闖紅燈可罰 1800 到 5400 元、紅燈右轉可罰 600 到 1800 元。行人未依標誌或指揮穿越道路、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可罰 300 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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