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鄭惠中今年 8 月 14 日持裝紅漆氣球,到台北賓館的前總統李登輝追思會場潑漆;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今天偵查終結,依毀損罪、褻瀆祀典罪起訴。
李登輝辭世後,台北賓館追思會場開放民眾悼念,鄭惠中到會場後,隨即從隨身包包拿出裝有紅漆氣球,朝李登輝照片丟擲,事後被現場警員制止,移送北檢偵辦。
北檢偵辦後,依鄭惠中涉犯中華民國刑法毀損、褻瀆祀典罪起訴,但檢方認定鄭惠中未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
刑法規定,對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 6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9000 元以下罰金;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
刑法規定,毀棄、損壞他人文書、建築物、礦坑、船艦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 5000 元以下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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