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餐飲油煙空污排放,環保署擬餐飲業空污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日前聽取業者意見,將在草案中敘明管制對象排除如小籠包等蒸氣類烹飪;現正綜整修正各界意見,拚年底上路。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前舉辦「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研商會。環保署表示,現已收集各界意見後進行修正,希望年底能公告實施;並強調既存列管的餐飲業得有1年的緩衝期,改善設備。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告訴記者,會中業者就實務面提出問題進行討論,很多都是值得參考的意見。其中有業者舉例,鼎泰豐小籠包蒸籠掀開時,外散的蒸氣算不算是管制範圍,在草案中並未敘明。
蔡孟裕指出,規劃這個辦法是針對「油煙」,是防止其中的懸浮微粒等,因此蒸氣並不包含在內,「未來會在辦法中明確排除」;另外業者反映草案中原訂集氣系統檢測規定過於繁瑣,這部分也會簡化便民。
他說,業者也提到,草案中在鐵板燒的側吸式氣罩有限定高度及範圍;而廚房湯鍋與懸吊式氣罩的距離規定,在實務上都有窒礙難行之處,這部分也會納入修正的考量中;希望草案能在年底公告施行。
蔡孟裕強調,若能在年底施行,新設立的餐飲業者自明年3月1日起,防污設備就應符合規定;既存的業者則有1年的緩衝期,可改善設備。
為了減少餐飲油煙空污排放,環保署已預告訂定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除台北市、新北市外,全台各縣市營業面積達 1000 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達 300 個以上的餐飲業都將列管。
雙北則因地制宜,另訂規範。台北市管制店面型的燒烤店或排餐館、或前述2類型以外,資本額達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且營業面積達 1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店面;或經民眾陳情油煙、異味污染達3次以上,市府認為有污染之虞者。
新北市管制範圍包含燒烤業、排餐館及連鎖餐飲業,或是前述3類型外,營業面積達 100 平方公尺以上、或座位數達 30 個以上的店家。
環保署評估管制家數總計約 1600 餘家,包含台北市約 500 家、新北市 160 餘家,其他地區約 900 家;推估 PM2 .5排放量每年可減少 16 .3公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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