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實施的公車優惠政策,明年 1 月起優惠對象將調整,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未來優惠對象限設籍中市的市民及新住民配偶,還有在中市就讀的非市籍學生。
台中市政府目前實施的雙十公車政策,明年將有變革,交通局長葉昭甫上午在市政會議中專案報告「台中市新公車優惠政策」時表示,原本一體適用的優惠政策,明年一月一日起優惠對象將重新調整,外縣市民眾及外國人未來都將排除。
盧秀燕指出,她上任市長前實施的 10 公里免費是全世界適用,由市府補貼公車業者,多名台中市議員認為市府補貼外國人及外縣市人搭公車,為何不將預算放在市民身上,所以明年取消非市籍民眾優惠,只限定市民。
盧秀燕表示,節省下來的補貼經費,挪為只要市民超過 10 公里最多只收 10 元,就算從市區搭公車到梨山,也只要花 10 元,所以明年的新政策叫「乘車優惠,市民優先」。但有外地到中市學校就讀的青年學子,也視同市民;另外新市民配偶在等待身分證期間也給予優惠。
至於如何區分搭乘者身分,盧秀燕說,將以電子票證來認定,市民只要持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等)到區公所綁定即可,但6到 12 歲的小朋友,市府會送小朋友一張半價卡, 12 歲以後半價卡就會自動轉換升級為成人卡。由於公車族主要是學生,避免蜂擁到區公所認定,市府會到學校統一認定。
葉昭甫指出,符合資格的民眾持有電子票證進行綁卡認證後,可優先享乘車優惠,另持有台中市敬老愛心卡者,免經綁定即享有雙十乘車優惠。對於非市民,則依實際搭乘里程計費,而為鼓勵非市民使用電子票證及鼓勵轉乘,刷卡即享有優惠。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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