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刑警大隊日前破獲散布兒少性剝削影像網站「承德路」, 39 歲王姓嫌犯以自動化程式從網路蒐集資料,還架網站實施付費會員制;警方清查約 130 萬張照片,其中未成年約上萬張。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台灣展翅協會函文指有網站散布兒少性剝削影像,經專案小組偵查人員追查,「承德路」有包含成年女性等性愛圖片及影像,還有上萬張國、高中生等未成年自拍、被拍等猥褻、性交圖片及影片,研判被害人遍布全台。
專案小組分析 IP 紀錄等資料鎖定王姓嫌犯涉重嫌,報請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15 日搜索台北市松山區一間辦公大樓,從網站雲端平台資料庫分析清查出初估約 130 萬餘張照片、 1500 多部影片。
警方調查,王姓嫌犯從事資訊業,原擔任網站設計工程師,起先單純是為練習相關技術,2015 年起架設網站,利用自己寫的自動化蒐集程式,從色情網站、社群搜尋下載裸露圖文及影片。
為支應託管主機費用及相關支出,王姓嫌犯 2019 年 1 月起開始實施付費會員制,賺取廣告費,並轉傳照片、影片到網站,提供收費會員觀看下載,收費會員最高一週收費新台幣 150 元,2 年內估計約賺進 30 萬元,王姓嫌犯日前已交保。
高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長郭丁太表示,據警方查扣照片、影片顯示,被害少女部分確認是台灣人,年紀最小目測約 10 歲到 13 歲,仍在追查遭散布照片影片未成年少女是被迫拍攝或遭駭,警方已查扣網站使用域名。
警方提醒,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違反中華民國刑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王姓嫌犯可能觸犯散布有關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圖畫、照片等資料,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200 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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