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委陳誼誠,被控任內參加聯誼餐會時,強吻現場女教師,涉性騷擾,法院拘役 50 天確定。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陳誼誠罰款 10 萬元。
判決指出,陳誼誠在北市原民會主委任內,於 2018 年 1 月 27 日下午參加某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看到一名女教師在台上唱歌,隨即上台與女教師一起唱歌。
女教師指控,陳誼誠拉她的手,想要親她,她把陳誼誠推開後繼續唱歌,沒想到陳誼誠又靠近她,拉她的手,拉開她的帽子,親吻她的左臉頰,過程中陳誼誠還說「我一定要親到你」。女教師提告性騷擾。
陳誼誠在事發後辭職,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誼誠拘役 50 天,可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陳誼誠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當時飲酒,唱歌時不勝酒力,因重心不穩而碰觸女教師,並無性騷擾意圖;他接受監察院訪談時甚至表示,案件爆發時時值台北市長選舉,懷疑女教師想藉由提告來影響市府形象。
監察院今年 4 月間認定陳誼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規定,不僅傷害女教師人格尊嚴,且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有重大違失,將他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審理。
陳誼誠答辯時辯稱,他到餐會前參加另一喜宴,也有喝酒,在餐會進行時,已有相當醉意,就當時現場的狀況記憶不清,對於是否曾對女教師碰觸、親吻,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不過,懲戒法庭根據陳誼誠於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台北地檢署的供述,認定他於餐會當時雖帶有酒意,然對於自己的行為仍有意識,並未採信他的說詞。
懲戒法庭指出,陳誼誠為地方政府一級機關首長的政務人員,言行舉止動見觀瞻,竟失態而有唐突放蕩行為,侵害女教師的人格尊嚴及身體自主權,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與政府信譽,判決罰款 10 萬元。案件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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