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今天質疑歌手高爾宣在苗栗縣後龍鎮水尾地區拍 MV ,於沙灘燒布景,留木板、鐵釘等廢棄物,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擬究責;高爾宣所屬公司說,不好意思造成外界困擾。
陳姓網友在社群網站臉書( Facebook )社團「後龍大小事」貼出影片表示,有歌手在水尾海邊拍 MV ,劇組 2 日在海邊搭建小木屋,還搬鋼琴伴奏,3 日下午開始錄影,晚間就燒毀整個布景與鋼琴。
附近居民表示,水尾地區每到傍晚退潮時分露出大片沙灘,常吸引許多民眾和釣客前往休憩,但劇組沒帶走垃圾,還把焚燒後具危險性的木板和鐵釘棄置沙灘。
苗縣府環境保護局長陳華盛說,依法除非有消防演練、感染疫情的動植物病體或天災人禍時主管機關下達可燃燒行為等,否則禁止任意露天燃燒,違者罰新台幣 1200 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陳華盛表示,檢視相關影片後,派稽查人員到場檢視剩餘廢棄物,試圖尋找行為人清除並開罰;如果找不到行為人,只能請當地公所清潔隊協助清除。
高爾宣所屬經紀公司史科特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中央社記者,拍攝前有向鎮公所文化觀光課申請,現場有水車、滅火器等確保消防安全,清潔部分則是聯絡鎮公所清潔隊。
史科特音樂表示,海風影響,火勢比預估大,如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一定負責到底;遺留廢棄物部分,當天拍完是晚上,可能視線不佳、有些遺漏,已請導演組回現場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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