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前司長朱瑞皓涉嫌收受新台幣 78 萬餘元賄賂與不正利益,協助業者取得 2279 萬餘元補助案及採購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收賄等罪嫌起訴朱男等 4 人。
北檢起訴對象,分別是朱瑞皓、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前副理事長周均亮以及高姓會計人員。
盧欽政、周均亮不僅涉嫌行賄朱瑞皓,還涉嫌與高姓會計人員以不實憑證,向文化部詐欺 165 萬餘元補助款,涉嫌詐欺罪。檢察官以盧、周兩人主動利誘高官同流合污,犯後態度不佳,實非文化界表率,各求刑 6年、4 年。
起訴書指出,朱瑞皓於2009 、 2010 年間投資失利,又因提供酒店女子生活費及購車款項,入不敷出而積欠信用卡款項、信貸,再婚後育有2子,債務及生活壓力沉重。
朱瑞皓擔任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時,結識盧欽政、周均亮。盧、周男得知朱男債務壓力沉重, 104 年間向朱男表示:「你有困難我們都會協助」,朱男當場應允,隨後在副司長、司長任內,陸續收受現金、機票、住宿等賄賂與不正利益共 78 萬餘元。
朱瑞皓則協助盧欽政等人取得「 104 年出版界雜誌案」、「 106 年美國書展案」、「 107 年越南書展案」等,共計 2279 萬餘元補助款及採購案。
起訴書指出,朱瑞皓多次以急用、母親醫藥費等名目收賄,賄款用來支付房屋貸款、信用卡帳單。
起訴書提到,朱瑞皓出身基層,一路深受國家栽培,位居高津,為 12 職等高階文官,僅因己身經濟困頓,不思節制而以權謀私,將國家重要補助案、採購案交由特定廠商,再將廠商當成個人提款機,有需要就開口索賄。
檢察官認為,朱瑞皓另涉嫌在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任內收受回扣 180 萬元,先前已遭另案起訴,顯見朱男犯罪情節重大,惡性非輕,但朱男偵查中自白有助釐清事實,若審判中仍持續協助審理,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
文化部 4 月 20 日發新聞稿指出,文化部在 2018 年 4 月接獲檢舉,指涉案朱男與受補助機構人員出國並接受招待,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在第一時間指示政風處啟動行政調查,後續並主動移請法務部廉政署調查,鄭麗君也在 2018 年 7 月 1 日將朱男調離原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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