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進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有位試委被提名人與她是二等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她必須迴避,因此沒有領票,她也通知立法院及民進黨立法院團,「我不想做違法的事」。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正副院長部分領票立委 68 人、未領票委員 45 人;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陳錦生、吳新興、楊雅惠、王秀紅、周蓮香、姚立德、伊萬.納威( Iwan Nawi )、 何怡澄、陳慈陽等 9 人的人事同意權案,則只有 67 名立委領票。
林淑芬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基於利益迴避,在法律上二等親內一定要迴避,而這位試委被提名人與她之間,「二等親是姻親關係而來,不是我能決定」,但是法律上必須遵守,尊重這位被提名人的獨立自主,「不用牽扯到林淑芬是他親戚」。
林淑芬說,她也發函給法務部詢問,這是否涉及利益迴避範圍,而法務部回覆,在 2009 年已有函釋,必須迴避;因此她把法務部的意見交給民進黨團,黨團也能理解,「我不想做違法的事」。
林淑芬說,這件事她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告知立法院;她並認為這應該建立制度,揭露出來並列入會議紀錄,會更加公開透明,但因立法院沒有前例,並未這麼做,「這是比較可惜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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