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現實中不是沒有人才,重點是如何善盡其才;舉凡團隊、組織、公司企業或是行政機關,專業人才始終被視為最重要的瑰寶,當主事者與所屬成員能共同發揮長才,勢必能大大發揮綜效,而體育行政機關自當不例外。
綜觀國內體育行政機關,以教育部體育署而言,現任署長高俊雄即是道地的體育人(近期即將卸任,新署長人選還未浮出檯面),再以六都來說,現今體育局處首長,也有半數為體育運動領域出身(台北、桃園及台中)。這絕對是「專業」及「健康」的現象,因為主事者更能了解體育發展的脈絡,因而確切掌握需求面,以制定政策及行政措施。
然而,制定方針、政策及行政措施的「主事者」固然是重中之重,但實際「執行者」的專業、付出以及運作,也是一大重點。正所謂「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制定作戰方針的主帥很重要,但前線衝鋒陷陣士兵也很重要,因此行政機關的基層承辦人,是否是專業領域出身,就成為重要課題了。
因為「專業」就會「投入」,「投入」就會展現「積極性」,而「積極性」最終決定「工作能量」,才能提升體育行政機關的「效率」與「效能」。畢竟最接近第一線服務對象的,就是「承辦人」這一端;是以,如何貫徹政策精神執行工作,同時聆聽服務對象的回饋,並將回饋訊息作為有效修正及因應的依據,「承辦人」就此成為關鍵性的角色!
可惜的是,盤點現今中央及地方體育行政機關,於正式編制內的公務人員,任用「體育行政」類科的員額,真是少之又少。甚至許多單位有人力需求時,行政機關向考試院提出的需用資格,卻多為「教育行政」類科,普遍理由為「比起體育人,教育人員公務技術『應該』比較純熟,功能性『應該』比較強」,促使許多非體育運動領域的公務員,跨領域執行體育事務,如此不僅打擊體育領域莘莘學子的士氣,更有可能影響行政成效。
不可否認,普遍非所屬該領域的公務員,投入熱忱相對較低,且工作態度較為保守,因為成長背景沒有淵源,也欠缺連結性,因此主動付出的意願與動機也就相對較低,這是無可厚非的現象。
筆者長期觀察體育行政單位,可以看出體育人在執行體育行政事務時,思考出發點多為「如何協助選手/教練」、「如何改善訓練環境/資源」、「如何有效推展體育運動」。然而,非體育人的承辦同仁,想法卻許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謹守行政慣例較安全」、「體育團體總是反應缺少資源」等認知。必須強調,雖說前述現象並非絕對,但卻是常態,如果要發揮體育行政機關的最大能量,就必須正視這個問題。
試想,考試院劃分國家考試的類科,是一道立意甚好的美意,讓專業人士在所屬專業領域,於國家行政機關的舞台上得以發揮自我。因此體育行政機關的主事者,應撇除世俗化的刻板印象,當以行政效益為首要考量,適度任用體育行政人才的員額。
畢竟,第一線公務人員是一顆重要螺絲釘,當螺絲釘穩固健全時,才能促使國內體育運動能確保運作無虞,不是嗎?
本篇文章作者為柱子,土生土長的體育人,曾任職運動媒體,現為體育行政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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