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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男傳疫情假訊息 刑事局依法送辦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南一名 50 歲邱姓男子 2 月初在臉書發文,指稱有中國學生回到台灣南部某大學的假訊息。刑事局接獲檢舉後偵辦,於 2 月 25 日查獲邱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七大隊副大隊長徐釗斌表示, 2 月 7 日接獲民眾檢舉,指一名邱姓網友於 2 月 3 日在個人臉書(facebook)上公開發布疫情假訊息。

邱姓網友在文中指稱「獨家新聞。整批的疫區中國學生在中國警察的護送之下。趁著夜色已經回到了○○大學校區。從此台南東區淪陷。最近旅遊請不要來台南」。

警方追查發現,發文者為台南無業邱男,他自行拍攝某大學前有群學生推行李走入校園的影片和照片,並公開發布在個人臉書供不特定人點閱。

除上述貼文外,還在影片內口述「中國大陸整群的中國留學生撤離回到某大學,非常可怕,這不是第一批,還有更多批的學生都已經先進去了,現在整個某大學淪為疫區,台南市東區已經淪陷」等言論。

經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 1 月 26 日發布陸生暫緩來台等新聞,且再向此大學查證,此影片為參加校方舉辦營隊活動的國內學生,並非中國留學生,邱男未加查證發文恐造成民眾恐謊。

刑事局去函衛福部疾管署確認邱男犯行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2 月 22 日通知到案說明,邱男拒絕,但將上述臉書發文下架,全案依法函送台南市警察局移請台南地院簡易庭裁處。

刑事局指出,統計 1 月 23 日至 3 月 1 日止,全國警察機關偵辦武漢肺炎相關網路假訊息案件計 150 件,其中已移送 78 件、 111 人,其餘案件積極偵處中。

刑事局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布施行後,第 14 條明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局提醒民眾於社群媒體發表疫情相關言論,應多加查證、小心謹慎,以免觸犯法令。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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