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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選委會函指總部涉違法設立 罷韓團體:找碴

「光復高雄」罷韓總部。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市選委會發函指「光復高雄」罷韓總部涉違法設立,要求陳述意見,否則將裁處新台幣 10 萬元至 100 萬元。罷韓總部今天指出,「根本在找碴」。

「光復高雄」罷韓總部於 1 月 29 日成立,並開始二階段連署及設多個連署點受理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連署書。依據罷韓總部所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昨晚 11 時統計,連署書累計逾 33 萬份。

高雄市選委會表示, 1 月底曾發文罷韓團體,說明設置總部須先向高市選委會申請核准,以免觸法,但迄今尚未接獲申請。日前選委會選監小組接獲民眾檢舉,指罷韓總部違法設置,選委會依調查程序行文請陳述意見。目前全案才開始了解,尚未開罰。

罷韓總部對此指出,高雄市選委會來函指總部涉違法設立,並限期提出陳述書,總部所要陳述的意見,就是「韓國瑜選委會根本在找碴」。

罷韓總部表示,總部只是「Wecare 高雄」收受罷韓連署書的地點,並非法定領銜人陳冠榮的辦事處。陳冠榮不設辦事處的原因,是當初根本找不到地方設立,因為大家都怕遭高市府查水表,即使花錢要租也租不到。

罷韓總部指出,依法規來看,設置辦事處屬於權利而非義務。領銜人得設置,而非必須設置。也就是說,決定不設辦事處是行使權利的結果,不是義務的違反。

罷韓總部表示,高市選委會認為在設置期間內沒有設置辦事處,卻在期限過後才設總部,有規避的嫌疑。然而「辦事處」、「連署站」等在法律上均沒有明確定義。選委會指稱涉違法設立「辦事處」,顯然恣意,藉勢惡意阻撓,何患無辭。

罷韓總部指出,不論選舉設置辦事處,還是罷免設置辦事處,要求申請及申報人員名冊等規定,都是威權時期立法的產物,目的是為了監控。

高雄市選委會表示,領銜人陳冠榮在 2019 年 12 月 26 日向中央選委會提出罷免案後,於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的申請期限截止前,可向高市選委會提出設置支持罷免案的辦事處及罷免辦事人員,逾期視為不設置。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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