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不滿 2016 年立委選舉期間,對手姚文智指他代言三項產品「黑心」,提告求償新台幣 60 萬元及登報道歉,二審敗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潘的上訴,全案確定。
潘懷宗提告主張,姚文智在 2016 年 1 月 8 日立委選舉期間製作文宣指他代言的洗髮精、淨水器及健康食品是「黑心代言」,請求法院判姚文智賠 60 萬元並登報道歉。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姚文智免賠、免道歉;潘懷宗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洗髮精某成分確實遭衛福部公告禁止使用、淨水器因廣告不實挨罰 100 萬元、健康產品有誇大誤導消費者,遭衛福部認定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就算姚文智用「黑心」二字有負面意涵,難認有故意或過失侵害潘懷宗名譽。
二審認為,姚文智已經合理查證,屬適當評論,因此駁回上訴,仍判潘懷宗敗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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