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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規攀八通關迷途獲救 最高罰3000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61 歲何姓男子獨攀八通關越嶺古道,入山後迷路,家屬向警消求援。 2 日由直升機吊掛救出何男,花蓮縣消防局依自治條例開出舉發單,玉管處也開出告發單,最高罰新台幣 3000 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縣消防局今天表示,何男原訂 2 月 2 日隨 10 人登山團申請攀登八通關越嶺古道,因天候不佳團員皆放棄不上山,但何男卻提前於 1 月 23 日獨自從南投東埔入山,預計 1 月 31 日由花蓮南安瓦拉米下山。

何男入山後第 5 天( 1 月 27 日)迷路,家屬聯繫不上當晚就報案。警消陸空分批出動前往救援,空勤總隊 2 月 1 日將第一梯搜救人員載送至大分山屋搜索, 2 日第二梯搜救人員載送至大水窟山屋,預計由南北雙向夾擊搜索土葛大崩壁一帶。

第二梯人員降落前發現山屋東邊稜線(八通關古道馬沙布駐在所東邊往米亞桑溪的稜線)有一名身穿藍色上衣、頭戴黃色頭盔的男子,揮舞白旗、放狼煙及反光等求救訊號。

經家屬及相關跡證比對確認為何男無誤,後由黑鷹直升機順利吊掛至花蓮機場,何男因無受傷婉拒送醫。

何男下山後表示, 1 月 25 日下午手機有訊號跟女兒報平安,傍晚抵達托馬司駐在所, 27 日早上往南安方向行進,但在出發後 1 小時發現自己迷路,於是開始邊做記號邊找路徑。

後來選擇至山頂,並留在原地待援,等待救援期間保持身體跟帳篷乾燥,搭起內外帳加露宿袋,有穿足夠禦寒衣物,飲水靠接雨水跟喝自己的尿,並將剩下食物一餐分成三餐食用,預計可以再撐 10 天。

花蓮縣消防局依據「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對何姓男子開出舉發單。針對入山申請程序,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林文和接受記者訪問表示,何男更改行程,與原先入山申請內容不符,依國家公園法規定開出告發單,經其陳述意見後,將依內容處置,最高可罰 3000 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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