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制口罩出口 1 個月,旅客攜帶口罩出境也限量 5 盒、即 250 片,海關澄清,表明台商身分可多帶為錯誤傳言,規定人人一致,此外,統計今天一天就查到 6 件違規案件,超帶口罩量約 73 盒。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確保國內口罩供應足夠,從 1 月 24 日起至 2 月 23 日止的 1 個月內,管制紡織材料製口罩出口,除非有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專案核准,否則不得出口;旅客部分,目前規定最多只能攜帶 5 盒、也就是 250 片出境,超帶被查獲,超量部分將遭沒入,情節重大者,海關還可罰錢。
關務署指出,有媒體報導近日有台商在微信群裡表示,只要表明自己是台商身分,且需在工作地居住達 3 個月以上, 1 人攜帶口罩量可增加至 500 片,這與事實明顯不符,口罩出口禁令不會因為旅客身分及出國目的而有不同或鬆綁,一樣只限量攜帶 5 盒.若查獲違規,仍會依法處置。
關務署表示,即使不斷宣導,但統計今天一天就已查到 6 件超量攜帶口罩出境的違規案件,超帶口罩數量合計達 3664 片,以每盒 50 片換算,數量約 73 盒;其中台中關查獲 1 件,超帶 950 片口罩,台北關查獲 5 件,合計超帶口罩數量為 2714 片,之後將持續加強查核。
關務署表示,旅客限量攜帶 5 盒口罩出口為現階段評估認為的自用合理攜帶量,後續將會視疫情發展及國內口罩產能情形,滾動調整可攜帶數量;若國內口罩依舊難買且疫情並未緩解,就可能降低旅客可攜帶數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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