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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次,同婚專法是「按照」公投結果一步步立法的

圖片來源:中央社

我想再說一次,同婚專法是完全按照公投結果所寫成的,你會覺得民進黨違反公投結果,是因為你當時就被騙,人家說答案多少你就照寫,現在對答案發現怎麼結果跟自己背的答案不一樣!你要做的事其實是去看清楚題目到底寫什麼。

公投第 10 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當時投出來的結果是民法婚姻限定一男一女,所以同性婚姻不放民法而巴巴地立了專法,不是嗎?

公投第 11 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因為教育部根本沒有在國中小教讓學生變成同性戀的同志教育,所以就算公投結果是不能教,也沒有什麼需要行政與立法配合的餘地,所以到現在一直有人在講肛交肛交的,真的是蘇東坡看佛印。

公投第 12 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呃,當初這一題的結果是通過的,也就是大家同意用民法以外的方式保障同性伴侶,所以立了專法啊⋯⋯

你會發現同志婚姻會立專法是公投的結果,而這個結果是社會的多數一手造成的。

然後,生不生小孩是個人的選擇,當今天你擔心家裡的會絕子絕孫,你要問的是為什麼人家不願意生啊,何況更有人可能是想生而未能?

我無意用生育率的高低來勒索異性戀,而是讓每個因為害怕絕子絕孫而投下同意的多數知道,生小孩是異性戀要面對的議題,不能隨便把生育率世界低的鍋甩到同性戀身上。

原文出自於 Cedric A-Jîm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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