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因資金受合庫銀行查封,原訂今天發放去年 12 月的薪資,不得已須延後給薪。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已派員前往勞檢,若違法,將依法開罰。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表示,還沒接獲相關申訴與調解,但有接獲遠航員工致電詢問公司發不出薪水一事,目前勞動局已派員前往勞檢,若屬實,將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第 2 項,可開罰新台幣 2 萬至 100 萬元。
陳昆鴻說,遠航營運風險不能由勞工承擔,呼籲負責人出面說明,以免損及勞工權益,他表示,目前遠航尚未提報大量解僱。
遠航剛停航時,曾向交通部承諾資金將在 10 天內到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去年 12 月 13 日起遠航停航當天召開記者會,公開表示資金將在 2 週內到位,而遠航在當天首次提交給民航局的陳述意見書,則表示資金將在 12 月 31 日到位。
不過,根據民航局的紀錄,去年 12 月 25 日,遠航又向民航局提出補充意見,表示資金將延後至今年 1 月 3 日到位,但 3 日又提資金到位時間延後至 8 日,資金一再延後,對此,遠航說法是要有足夠時間與投資人協商,保障員工工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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