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台灣高齡產婦比例突破 3 成;依出生通報資料,高齡產婦生出的孩子有較高風險低出生體重、死產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高齡孕婦應定期產檢。
國健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台灣 2018 年女性生育平均年齡為 32.03 歲、生育第一胎平均年齡為 30.90 歲,其中 35 歲以上者占 30.12 %。
另依 2018 年出生通報統計年報資料, 2018 年出生的新生兒約 18 萬人,其中生母年齡為 35 歲以上者,生產低出生體重(低於 2500 克)比例達 11.65 %,較 20 至 34 歲的 8.84 %高,且死產比例為 1.56 %,較 20 至 34 歲的 0.99 %高。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指出,高齡婦女發生不孕、流產、早產、死產、高血壓、妊娠糖尿病等高危險妊娠合併症的風險增加,且隨著準媽媽年齡升高,胎兒低出生體重、染色體異常或其他先天缺陷的發生率也隨之提升。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表示,隨著國人平均結婚及初次懷孕年齡逐年上升,懷孕併發症的風險也隨年齡逐漸增加,孕婦應按時產前檢查,做好孕期保健,不要抽菸飲酒,且要認識早產預兆及產兆,有突發狀況才能儘速就醫或待產。
目前國健署補助每名準媽媽 10 次產前檢查、 1 次超音波檢查及第 35 – 37 週 1 次乙型鏈球菌篩檢,且有產前衛教指導。
陳麗娟說,孕婦應懂得辨識危險妊娠,當醫師告知可能是高危險妊娠時,需經由完整的產前檢查,來早期預防懷孕過程可能發生的併發症,並建議在人力及設備較完善的醫療院所生產,母親及嬰兒的安全較可獲得保障。
如果孕婦出現 1 小時內 6 次以上或 10 至 15 分鐘 1 次的子宮收縮(休息 30 分鐘仍無改善,不一定有疼痛感,但肚子會變硬或有下墜感)、類似月經來時的悶痛感或來之前的脹痛感、子宮與陰道有下墜感或陰道有壓迫感、陰道水樣、黏液和血液樣分泌物增加或感覺胎動較平常減少一半以上等類似早產徵兆的情形,應儘快就醫才能降低早產風險。
陳麗娟表示,接近生產期之前,會出現輕鬆感(食慾較好,呼吸較順暢)、落紅或現血、陣痛或腰酸、破水(由陰道流出多量液體)等徵象。若有規則的陣痛(第一胎約 7 至 8 分鐘陣痛 1 次,第二胎(含)以上產婦規則陣痛即可待產)、破水或其他異常(如產前出血、胎動減少等),應儘速直接到產房待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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