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市場競爭監管當局認定,美國網路搜尋巨擘谷歌(Google)濫用優勢地位,將廣告投放和搜尋掛鉤,違反市場競爭,因此今天對 Google 開罰 1.5 億歐元(約新台幣 50 億元)。
這是法國市場競爭當局首次對 Google 開罰。當局還命令 Google「澄清 Google Ads 廣告平台的操作規則,和(部分廣告商)帳號被停用的程序」。
Google 表示將對處罰提出上訴。
法國市場競爭當局主管戴席瓦(Isabelle de Silva)在記者會上表示,Google 在網路廣告市場占據「驚人」優勢,市占率約達 90 %。
法國個資保護監管當局 1 月已以違反歐洲聯盟(EU)的網路隱私法規為由,對 Google 開罰 5000 萬歐元(約新台幣 16.8 億元)。
法國當局還在 4 年前對 Google 展開稅務詐欺調查,Google 今年 9 月同意支付近 10 億歐元(約新台幣 335 億元)和解。
法國和其他歐洲國家持續對 Google、臉書(Facebook)、蘋果(Apple)和亞馬遜(Amazon)等美國大型科技企業採取高度監督,這些企業通常被批評繳稅相對太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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