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檢察總長今天表示,即便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因貪腐相關罪名被起訴,但目前仍能保有職務。
以色列檢察總長曼德布里特(Avichai Mandelblit)在聲明中說:「總理沒有辭職的法律義務。」
以色列法律規定,各部的部長在被起訴後不能繼續任職,但法律沒有對總理提出相同要求,除非總理被定罪且用盡所有上訴途徑。
但四面楚歌的尼坦雅胡自從 21 日遭曼德布里特以收賄、詐欺及背信罪名起訴後,就面臨若干政治人物要他請辭的呼聲。
以色列局勢混亂,尼坦雅胡遭起訴之外,他和中間派競爭對手甘茨(Benny Gantz)都無法成功組閣,讓以色列朝繼 4 、 9 月以來今年第 3 度舉行大選更邁進一步。
甘茨的「藍白聯盟」(Blue and White)在 9 月大選所贏得的席次,比尼坦雅胡右翼黨派聯合黨(Likud)多 1 席。
議會現如今要在不到 3 週的時間,找出一個 120 名議員間逾半數願意支持的人選,否則就必須舉行讓各界反感的第 3 次大選。
尼坦雅胡依舊是以色列過渡時期的總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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