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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暫緩到喊卡 公司型態補習班營業稅不課了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Pexels

財政部原訂於 2018 年起對公司型態補習班課徵營業稅,但因業者、家長反彈, 2017 年底決定先暫緩實施,日前重新與教育部研商後,考量稅負可能轉嫁至學費等理由,今日發布解釋令拍板維持免課。

2017 年 5 月,補教名師陳星被指疑涉入林奕含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輿論焦點也轉向補習班課稅議題,有立委跳出批評,公司型態補習班,有些規模大到可上市,賺很大卻一毛營業稅都不須繳,並不公平。

財政部因此配合檢討,在與主管機關教育部討論後,在 2017 月 7 月 26 日廢除兩紙解釋令,取消「以公司型態設立」及「未立案」補習班營業稅免徵優惠,只有以個人名義向教育部申請設立的補習班可免稅,但考量對業者衝擊,訂於 2018 年元旦才開始恢復課徵。

財政部官員表示,不過,解釋令發布後,引發業者、家長等多方反彈,認為這將使以個人及公司型態設立的補習班,課稅規定不一致,有違租稅一致性的原則,且補習教學性質本來就屬於教育勞務的一環,應可適用相關免稅規定。

財政部官員說,加上營業稅的本質與所得稅不同,營業稅主要是由消費者負擔、業者只是代徵,課徵營業稅雖有助於國稅局更精確掌握補教業者的所得收入,但很可能會轉嫁成為家長、學生負擔,使學費上升。

財政部官員解釋,因此在 2017 年底,決定先暫緩對公司型態補習班課徵營業稅,僅要求五區國稅局就未立案補習班查稅,若查到違規業者,將對其補徵營業稅。

財政部官員說,經過一段時間觀察,日前重新再與教育部開會研議,最終拍板,不對公司型態補習班課徵營業稅,今天廢除相關解釋令,並重發新令給予免稅;未立案補習班部分,規定則維持不變,以引導業者合法登記設立。

根據教育部委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建置的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統計至今日,全台共有 1 萬 7311 家補習班,其中有 1100 家以公司型態設立,多為大型知名連鎖補習班,例如陳立、志光、巨匠、地球村等;其中以台北市設立家數 403 家最多,其次為台中市 234 家,高雄市 149 家,台南市 93 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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