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 9 月底認定中廣公司已移轉他人土地則追徵新台幣 77.3 億元。中廣聲請停止執行,法院裁准。光華投資公司也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認為光華投資不是利害關係人,裁定駁回。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9 月 24 日召開「認定中廣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暨不當取得財產命移轉國有及追徵價額」記者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指出,中廣不當取得的財產中,目前尚在中廣名下不當取得的土地、建物應移轉國有;已移轉給第三人或經政府徵收而無法返還給國家者,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追徵新台幣 77 億 3138 萬 9185 元。
中廣公司不服黨產會做出處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及聲請停止執行。中廣主張原處分執行後,將造成其難以回復的損害,聲請於行政救濟程序(本訴)終局確定前停止原處分的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一旦執行將導致中廣無法維持公司營運的基本規模,甚至法人格有遭到被消滅之虞,而造成難於回復的急迫損害, 15 日裁准在本訴終結確定前,停止執行。
光華投資也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指出,處分的相對人及對處分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才可以聲請停止執行,光華投資並不是原處分的相對人,也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不符合聲請停止執行的資格要件,裁定駁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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