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殺女友案時間序是這樣的:
- 2018 年 2 月 8 日,陳同佳與他的女友潘小姐入境台灣。
- 2018 年 2 月 17 日,潘小姐疑似於台北市大同區的飯店遭到殺害,但此時尚未找到其遺體。
- 2018 年 3 月 11 日,潘小姐的父親從香港來台尋求台灣司法單位協助。
- 2018 年 3 月 13 日,潘小姐的遺體在捷運淡水線竹圍站被發現,經化驗顯示,潘小姐死亡時,已經懷有約五個月身孕。
-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與刑事警察局根據相關證據,懷疑與潘小姐同行的陳同佳涉有重嫌,於是在 2018 年 3 月 16 日、4 月 26 日分別向香港政府請求司法互助,但是一直沒有得到香港政府的回應。
-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此事人命關天,且潘爸爸一直希望台灣政府向香港政府請求把陳同佳遣送回台灣接受司法審判,還潘小姐以及她肚子裡的孩子一個公道,因此於 2018 年 7 月,士林地檢署再次去函香港政府,告知台灣這邊已經掌握的證據,並且希望可以合作辦案,但是,香港政府一樣已讀不回。
- 2018 年 11 月,香港政府正式發函拒絕台灣司法單位的合作請求。
- 2018 年 12 月 3 日,士林地檢署請求法務部,將請求司法互助的相關信函,再一次轉由陸委會交給香港政府處理。
- 2019 年 2 月,香港政府正式宣布提交"逃犯條例",也就是俗稱的"送中條例"草案至立法會,理由就是"陳同佳案需要此條例來處理,因台灣與香港沒有司法互助條例,且台灣香港同屬一中,需要將犯人引渡回中國受審,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 2019 年 3 月 31 日,香港人民的"反送中運動"正式爆發,一直延燒至今。
以上是根據目前手上的資料得出來的資訊,其實把整個時間序排出來,可以看到,台灣政府,不管是司法警察單位,還是陸委會,都一直想要幫這位可憐的潘小姐與他腹中的小朋友討一個公道,卻被香港政府一直阻擋,並且還想利用這宗殺人案來操作"兩岸同屬一中"的話題,
說到底,最邪惡的分明就是中國政府,連人命都可以拿來政治操作,你說噁心不噁心?
而現在眼看反送中運動一發不可收拾,突然就願意把陳同佳送來台灣了?這不是很好笑嗎?不讓人來的是你們香港政府,現在又說可以的也是你們香港政府,但其實明眼人都知道,這根本就是想要藉此轉移目前港台兩地對於香港政府的注意力,把球丟給台灣,台灣這邊完全是一個被動的狀態,何況當初陳同佳回港後,香港的法院也有審理,結果卻用"盜竊罪"判處 29 個月的徒刑,並且由於"認罪"的理由,獲得減刑,預計在這個月 23 日出獄。
你一個已經出獄,可以在香港過好日子的人,到底是為什麼要來台灣接受審判呢?這不是很違反人性嗎?
如果是你我,出獄了就自由了,我幹什麼還要突然良心發現呢?
大家要看清楚,這整套都是中國與香港想要藉由人命,逼迫台灣就範的操作阿!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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