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回流傳捷報,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日已陸續核准首件個人及企業海外資金匯回申請案,匯回資金超過新台幣 4 億元,加計台北國稅局審核中的 1 間企業申請案,合計匯回資金規模近 8 億元。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8 月 15 日上路。中區國稅局表示,專法上路首日,轄內即有 1 件台商個人申請案遞件,隨後又有 1 間轄內上市企業提出申請,經過國稅局及金融機構聯合審查,確認符合專法適用條件且通過洗錢及資恐防制審查, 9 月 4 日及 5 日已各別發出核准函。
中區國稅局說,按規定,申請台商及企業,要在核准函發出的 1 個月內將海外資金或轉投資收益,匯入指定外匯存款專戶(可申請展延但僅限 1 次)。不過,其中上市企業的申請案,因涉及海外資金調度,因此將採分批匯回,會陸續在專法上路 1 年內匯回 4 億多元的海外轉投資收益。
至於匯回動機,中區國稅局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間企業因應產業發展及消費市場篇好改變,近年早已著手在加強研發能量,進行轉型升級,方式之一包含移轉部分產能回台,因此趁著專法上路,決定把長期累計在海外的轉投資盈餘匯回,用以擴廠、購置設備,進行實質投資,並申請適用減半優惠稅率(首年匯回減半為 4 %)。
中區國稅局官員指出,首件成案的個人海外資金匯回申請案,申請人為在海外工作逾 20 多年的台商,由於已經接近屆退年齡,抱著「人親土親,故鄉永遠是最美」的想法,決定趁專法上路,將多年累積在海外的資金匯回,規模超過 5000 萬元。
台北國稅局今天表示,截至目前也有 1 間大型企業遞件申請適用專法,預計匯回資金約 3 億多元,目前仍在進行聯合審查當中。合計中區 2 案及台北國稅局的 1 案,海外資金上路半個多月,初步已吸引近 8 億元資金匯回。
中區國稅局建議,有意申請適用專法的個人及企業,若想縮短審查時程,建議可先向要開立外匯存款專戶的金融機構事先諮詢,確認事先要準備哪些洗錢及資恐防制審查文件,準備好後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8 月 15 日上路,為期 2 年,實施後首年匯回資金,以稅率 8 %課徵,次年提高至 10 %,匯回後若進行實質投資,可享減半優惠稅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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