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天悅大酒店公司 2 張建照,因不符規定遭高市府工務局勒令停工,經判決確定後,業者再度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復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予以駁回。
判決指出,天悅大酒店在改制前高雄縣政府時,有 2 張建築執照基地都位在縣府公告核准開發的「大高雄迪斯奈華城開發計畫案」範圍內,並經縣府分別 2005 年 3 月 30 日、 2008 年 4 月 28 日核發建照在案。
不過,原高雄縣政府當時抽查發現,這 2 張建照有停車空間免計算容積等項目不符規定,函請業者變更設計;業者並未辦理,高雄縣市合併後,遭高市府工務局依建築法勒令停工。
天悅大酒店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後,業者去年 3 月就 2 張建照向高市工務局申請復工也遭否決,業者不服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合議庭認為,這 2 張建照勒令停工可歸責業者造成,停工日數仍應計入建築期限,業者去年 3 月底申請復工前, 2 張建照都已逾竣工期限而未完工,依建築法 2 張建照因期限屆至而失效,業者就失效的建照申請復工實屬無憑,況且 2 建照停工事由並未消失,也不得施工。
至於業者請求重開行政程序並撤銷或廢止 2 張建照停工處分,合議庭指出,全案已經法院判決確定維持勒令停工處分,業者既已透過行政訴訟程序尋求救濟,依行政程序法不得再提告。
義联集團在 1989 年向高雄縣府申請 30 餘件建照,預計建設渡假勝地;直到 2004 年著手推動「義大世界開發計畫」,園區建設面積達 90 公頃,總投資金額逾新台幣 300 億元。義联集團 2010 年接獲縣府通知,稱開發案有約 3.4 萬坪超容積使用,要求改善未果,遭合併後的高市府停工。其中開發案之一,義大世界興建中的天悅酒店二期住宅區也動彈不得至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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