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 7 月與地方政府、警方進行全國稽查,在台北、高雄查獲 20 件非法販售獸鋏,將依法開罰。而去年山區清除 299 件獸鋏等獵具,數量逐年減少,顯示民眾守法實況提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今天公布, 7 月 1 日到 14 日,協調全國各縣市政府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進行野生動物保育稽查全國大執法。
執法內容包含對野生動物違法商業獵捕、販賣,以及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並對全國農具店及五金行等店家進行獸鋏販售稽查,以遏止非法獸鋏對野生動物造成威脅。
林務局統計,這兩週共動員 1474 稽查人次,查訪 447 家山產、農具及五金行等店家,查獲保育類象牙產製品 3 件,市價約新台幣 34 萬元,以及鳥店販賣一般類野鳥及違法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 6 件,查緝人員將持續追查獵捕來源並依法開罰。
非法販售獸鋏部分,在台北、高雄查獲 20 具。農委會畜牧處說明,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農委會同意而非法販售獸鋏,可處 1 萬 5000 元以上、 7 萬 5000 元以下罰鍰,已由地方政府沒入及裁罰。
林務局補充,巡山員 2018 年巡護山林時,清除違法獸鋏等獵具 299 件,對比 2011 年清除 3099 件,驟降許多;對照 2012 年清除 1067 件、2013 年清除 582 件、2014 年清除 646 件、2015 年清除 627 件、2016 年清除 413 件、2017 年清除 369 件,呈現逐年下降趨勢,顯示民眾守法實況提升。
林務局提醒,台灣獼猴、山羌等雖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17 條規範,不得任意獵捕及販賣。民眾若發現販賣獸鋏或放置獸鋏等不法行為,可撥打所在地縣市政府 1999 專線或林務局 24 小時通報專線 0800 – 000930 (您您您救山林)檢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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